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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未到,劳动者因犯罪判刑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否支付违约金?

法律 身上一毛钱 2022-07-31 08:31 0 10262

服务期未到,劳动者因犯罪判刑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否支付违约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6条第2款第5项的规定,因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一般的情况都是由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所致。而该条的规定,则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致。尽管该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单方做出的,但本质上是劳动者的过错所引发的,在法律效果上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无异。由于劳动者被判刑入狱,致使服务期无法履行,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培训得不到回报,故此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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