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作出的承诺有法律约束力吗?
开发商发放售楼广告以及宣传材料等,已经成为开发商促销自己商品房预售项目的主要手段之一。但由于我国商品房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对商品房宣传广告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致使一些开发商利用售楼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从而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为了规范开发商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邀请对发出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要约对发出人有法律约束力。
据此,购房者在判断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作出的承诺有无法律约束力时,要看售楼广告的内容是否是“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如果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售楼广告就可以视为要约,即使未明确写入合同,也可以约束开发商。
一般来讲,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经常出现的“南北朝向”、“一梯两户”、“60%以上绿地覆盖”、“6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等内容,因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售价,所以可以看成是要约。而诸如“温馨家园”、“风光秀丽”、“商机无限”等宣传,则只能作为要约邀请,对开发商没有法律约束力。
- 上一篇:房屋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不符时购房者该怎么办?
- 下一篇:房产广告陷阱有哪些?
相关问题
- 08-31 什么样的二手房能上市交易?
- 08-31 商品房中阳台面积计算有何规定?
- 08-31 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 08-31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或撤销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 08-31 什么是可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 08-31 什么是无效商品房买卖合同?
- 08-31 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有哪些?
- 08-30 商品房买卖纠纷适用什么样的诉讼时效?
- 08-30 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当事人应去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 08-30 商品房买卖产生纠纷有哪些方式和途径可以解决?
暂时还没有回答,开始 写第一个答案吧
- 本月热门
- 最新答案
-
-
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相对,是一种现代的经济分析方法。它以国民经济总体作为考察对象,研究经济生活中有关总量的决定与变动,解释失业、通货膨胀、经济增长与波动、国际收支及汇率的决定与变动等经济中的宏观整体问题,所以又称之为总量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中心和基础是总需求-总供给模型。具体来说,宏观经济学主要包括总需求理论、总供给理论、失业与通货膨胀理论、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理论、开放经济理论、宏观经济政策等内容。
admin 回答于11-06
-
请问如何注册呢
Quinn 回答于11-03
-
心丶。
访客 回答于08-15
-
分子设计育种是通过各种技术的整合与集成,对作物从基因(分子)到整体(系统)不同层次进行设计和操作,在实验室和田间反复对育种程序中的各种因素进行模拟、筛选和优化,实现从传统的“经验育种”到定向、高效的“精准育种”的转化,大幅度提高育种效率,全面提升育种水平,培育突破性新品种 分子设计育种的概念最早是由荷兰科学家Peleman和Van der Voort于2003年提出的,他们申请了“Breeding by design”的商标,并指出分子设计育种的理论基础在于对作物中控制目标性状的QTLs位点的定位与分析,以及各个基因座的等位变异对表型的效应值。
admin 回答于07-20
-
实生选种是从自然授粉产生的种子播种后形成的实生植株群体中,采用混合选择或单株选择获得新品种的方法。 葡萄实生选种不等同于自交选种。这是由于实生选种既可能是自花授粉,又可能是异花授粉,或两者相结合,后代有一定程度的杂交个体。在自由授粉情况下,葡萄两性花品种既能自花授粉,又能异品种授粉,雌能花品种仅能异品种授粉。而葡萄自交选种指的是从同一品种、同一植株或同一花朵的授粉所获得的后代中进行品种选择的方法。
admin 回答于07-20
-
- 最近发表
取消评论你是访客,请填写下个人信息吧